暑期搬家市场低价陷阱投诉比例大幅上升
来源:公兴搬场 作者:上海公兴搬场公司 日期:2017-08-06 15:15 浏览次数:
一年一度的暑期来临,北京住房租赁市场升温,也带动搬家类消费投诉上升,北京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谨防搬家陷阱。
今天,记者从北京工商部门获悉,今年7月份,12315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18486件,接待消费者咨询28042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2.79万元。7月份登记商品类投诉14454件,登记服务类投诉2678件,主要集中在中介咨询服务、互联网服务、居民服务289件等。
工商部门表示,暑期搬家类投诉较多,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者投诉搬家公司存在的常见问题有:
一是低价吸引消费者。比如,按照市场行情,搬家公司按每辆车400元左右的价格对外报价,事后坐地起价,变相额外收取楼层费、人工搬运费等。
二是存在“转包”问题。有的搬家公司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将客户转包给其他搬家公司,而其他搬家公司会借此坐地起价和消费者另行收费。
三是“不签合同,不提供发票”。一些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时,因没有与搬家公司签订合同,无消费凭证,导致无法投诉。
四是搬运中物品丢失、损坏,商家拒绝承担责任。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谨防搬家陷阱。
消费者陈女士向12315中心反映,前不久,自家要搬家,上网搜索了几家公司,比较了服务、价格等因素后从中挑选了一家接受搬家服务。结果搬家后该公司坐地起价,漫天要价,比事前约定的服务价格高出3000元。因当时陈女士未与搬家公司签订合同,无法提供消费凭证,致辞使12315中心无法受理投诉。
工商部门指出,目前,搬家公司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为了避免消费者遇到搬家“陷阱”,在挑选搬家公司时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而选择低于市场价的公司。无论通过何种渠道选择搬家公司,建议消费者先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核实企业注册信息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守信情况进行确认。
此外,工商部门表示,切记与搬家公司签订合同,而不要简单口头约定,以便作为日后维权凭证。在搬家时还要做好监督工作,以免因物品丢失、损坏而无法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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