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邮费上涨是促改革还是另有隐情?
来源:公兴搬场 作者:上海公兴搬场公司 日期:2019-06-19 07:41 浏览次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邮政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由于十多年来,邮政系统为了打破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经营困难等困局,改革动作和力度固然不小,如实行政企分开,将监管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家,邮政分业经营,机构调整、减员增效等,但是,比所有这些改革措施更频繁、更激烈的手段,仍然是涨价。难道,邮政行业改革的同时,资费上调的步伐仍需这么频密、幅度仍需如此猛烈吗?
调价是与国际接轨还是饮鸩止渴?
从外国邮政改革的效果看,那些积极打破邮政垄断、在邮政业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国家的邮政运行效率最高,效益最好。而市场化改革滞后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的邮政反而陷入了经营困境。靠竞争而不是靠保护来发展邮政,已成为国际潮流。
1990年亏损达4亿欧元的德国邮政,通过管理层积极改革和业务重组,通过裁减冗员等措施有效降低成本,在实现盈利的情况下成功上市,然后通过购并等将业务扩展到速递、物流、采购等领域,如今已成长为年利润30亿欧元,可以挑战UPS、联邦快递等巨头的跨国公司。
看来,一些西方国家邮政改革的成功,并不是依靠频繁地上调资费换取的,相反,是在大力加强自身改革、切实有效地降低成本,并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大力推广应用技术创新成果,全力拓展新兴业务等多方面措施综合努力下才取得成功的。
邮政资费不断大幅上调的时候,也正是我国包括民航、铁路及其他各类快递公司业务飞速成长的时候。在业务网络覆盖没有明显增加、总体服务水平没有显著提高的情况下,邮政资费却一路飙升,本来就日渐萎缩的信函等邮政主体业务量,会不会雪上加霜?
改革开放以来邮政资费调整历程
自建国初到1990年的40多年里,我国的邮政资费几乎没有变动过。而从1990年至今的16年里,邮政资费调整的步伐则一直没有停止,算上这一次,较大规模的上调先后有六次。
第一次在1990年,国务院批准对国内邮政及其他相应业务资费进行上调,邮政总体资费水平较调整前上涨150%;
第二次在1996年12月1日,邮政资费再次上调,总体水平又较调整前上涨150%;
第三次则是在1999年3月1日,国家邮政局又一次上调资费标准,本埠信函较以前上涨40%,达每件(100克内,下同)0.60元,外埠上涨60%,达每件0.80元,明信片资费上涨50%,挂号费上涨100%;
第四次,2004年1月1日起,国家邮政局将国内邮件挂号费从2元调为3元,据称是参照了万国邮联测算的全球挂号函件国内处理费成本(每件5.5元);
第五次始于今年1月1日,中国邮政又对国内印刷品邮资上调,涨幅最高达30%。
而最新的这一次调整,涨幅又超过30%。
回顾十多年来邮政资费调整历程,可以看出几大特点:
一是国内业务资费节节攀升,国际业务资费则步步下调。2000年7月1日,中国邮政全面下调国际邮政特快专递业务EMS资费标准和寄往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航空和水陆路邮政包裹资费标准,国际邮政特快专递业务资费平均降幅为10%,其中寄往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资费降幅达20%以上,邮政包裹资费平均降幅约为30%。2004年1月1日起,国家邮政局又一次对部分国际业务资费下调,调整后国际信函总体资费水平下降5%-8%,部分区域资费降幅达到30%。
二是非竞争性业务涨幅超过竞争性业务,主体业务资费涨幅又超过附加业务。应该说,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信函业务,资费上涨得比邮政储蓄、EMS、物流、邮票、报刊发行等要快;尽管挂号费等附加业务资费一再翻番,但是相比起普通信函、印刷品等主体业务而言,仍然是小巫见大巫。
三是上调时间间隔越来越短:从第一次上调到第二次间隔6年,第二次到第三次则3年不到,第四次到第五次仅间隔了2年,而年初到现在的这次仅仅过了几个月。
四是每次上调幅度都远远超过同期通货膨胀率、消费品价格上涨速度和城乡居民年收入增长速度,比起铁路、民航、快递公司等业务资费上涨速度,邮政资费涨幅更是遥遥领先。经过这一轮上调,邮政资费总体上是1990年首次调整前的15到20倍,众所周知,无论是通货膨胀指数、消费品可比价格还是居民年收入以及相关行业资费,相比1990年都不可能达到如此比例。
五是每一次资费调整方案事前都未经过征求民意、价格听证等程序,都是由邮政系统与价格主管部门联手突击、公布了事。
上涨促改革还是改革促上涨?
据媒体报道,早在2004年,我国邮政就已实现赢利,此前一年,国家财政已停止对其补贴。在此情况下,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仍然批准中国邮政频频上调资费标准,所谓“缓解邮政行业经营困难”的目的,还站得住脚吗?
难道,国家批准邮政改革的惟一目的就是“断奶”、赢利吗?更何况,邮政行业总体上已经实现赢利。就算答案是肯定的,从“理顺邮政资费结构”考虑,包括普通信函在内的邮政主体业务,不仅仅承担着为企业盈利的功能,还担负着千百年来一直延续至今的交流融通等社会公益功能,关乎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物价主管部门是否应该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抑制其过猛过快的增幅呢?
而且,通过邮政储蓄、EMS、物流等业务的盈利,来弥补信函等担负公益功能的业务亏损,既是国外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目前改革的着力点和方向。
|
上一篇:山寨搬家公司随意加价服务差 正规公司成背锅侠
下一篇:学生宿舍搬家如何选择运输车辆呢?